这一路上的青山绿水看的陈祗脸都绿了。
交州有什么好体验的?
在陈祗的印象里,交州只有病疫和山匪,太子应该是上头了才为了面子远征士燮,
等士燮归顺了,太子肯定要收拾行装抓紧转进回去,
他们这些意气风发的少年郎被丢在交州历练,再混几年除了糜威、霍弋能被太子记起来,其他人还不是就成了彻底的混子,只能对着这青山绿水吃吃龙虾,享受一下形如发配的幸福时光。
好惨啊,我这是招谁惹谁了啊。
他尽量控制住自己的表情,可在刘禅面前仍露出几分失望之色,所以显得有气无力。
毕竟陈祗只有十八岁,就算刘禅再重用他,又能给他多大的官?
估计一个郡丞到头了(郡丞是上面派来的,名义上是太守的助手,可因为实际上不属于太守的幕僚,所以懂得都懂),也不知道自己在这荒蛮之地蹉跎几年才有出头之日。
刘禅许久才缓缓恢复过来,他捏着陈祗的试卷,沉吟道:
“奉宗,这是你做的?”
“禀太子,正是微臣所做。”
回答刘禅的时候,陈祗心中多少有种荒谬的感觉。
这种奏对,如果问的是大儒的学问,那当然是非常光彩的事情,
可太子偏偏问的是这种旁门左道……
虽然陈祗自己就很擅长这个,但他还是不愿被人标记为以旁门左道得到太子宠信的佞臣。
“奉宗的学识不错,就以奉宗为……交趾太守,
汝可以自行征辟官吏,再过几日,就能去上任了!”
陈祗:???
啥?
太守?
交趾太守?
在地方做官跟在朝廷做官是两个概念。
如果在朝廷混个卫尉之类的九卿,那真是有嘴就行,连常雕都能干的不错。
但地方上的太守就不一样。
太守责权重大,在大汉的体制下可以自己征辟官吏,堪称一方诸侯。
士燮的父亲就当过日南太守,可士燮做交趾太守前也是先慢慢从小官学起,开始缓缓过度,有了一定的经验,知道朝廷的大概路数才能混的不错。
一上来就当太守的人也不是没有,但那些人都是本领高强,最少要熟悉环境,跟上面的人有很深的关系,还能指挥得动下面的人马。
但这几点,陈祗哪个都没有……
交趾太守!
那不是士燮的地盘吗?
太子你自己都不敢去交趾,让我去那里当太守……
坏了坏了,这是不是太子故意想杀了我啊。
嗯,定是如此,
应该是太子想对士燮下手还没有找到机会,所以让我去交趾上任,
等我被士燮一刀砍死,太子就能找到出兵的理由,
到时候太子令旗一挥,大军就能迅速从海陆两地进军,士燮手下那点军队怎么能抵挡得住朝廷的大军滚滚。
这么想其实还是蛮诱人的。
如果主角不是自己的话。
陈祗感觉自己浑身冰凉,今年才十八岁的他真心实意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冰冷。
“臣,遵,遵太子谕令……”
他的声音也跟着不断的发抖,
刘禅还以为是他刚来就接受如此重任,心中实在是太过感动,当下勉励道:
“交趾乃交州第一重地,还需奉宗用心,为国效力。”
士燮上次跟刘禅交谈之后表示只要朝廷派太守来,他会竭力辅佐,做好交接工作,
有了这个承诺,陈祗的工作一定非常好开展,这是福报中的福报,就看这个争议很大的未来重臣如何施展自己的拳脚了。
做得好,自然大有提拔,如果做的不好……
做的不好,在交趾这片土地上当个父母官也不错。
霍弋在一边兴奋地道:
“我愿意去交趾做个县令!”
刘禅白了他一眼,叹道:
“你这年纪见识,如何主政一方,还是好好学起——高凉愿不愿去?”
“那是啥地方?”
陈祗闻言,也只能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表情。
到底是太子的亲信啊。
你看,这才是正确的任用方式。
我要是到了交趾,说自己是交趾太守,士燮一定会勃然大怒,找人把我活埋,然后就说是被山贼杀了。
就算他不敢杀我,我自己去交趾上任,谁也不认识,我可怎么指挥下面的人物,别闹出大笑话来啊。
士徽轻拈长须,微笑道:
“太子选中的交趾太守必然不错,等到了交趾,我士家一定要好好招待一番。”
陈祗如遭雷殛,哆哆嗦嗦地道:
“臣……臣多谢太子了!”